以色列最近通過一項前所未有的法律,禁止廣告商宣傳產品及服務時使用過瘦模特兒,同時要求任何對照片進行數字修改、或使模特兒看起來「瘦骨嶙峋」的廣告機構,必須明確通知用戶。
這是全球範圍內第一個此類法規,被稱為“Photoshop法”,但即便違反也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,只能尋求民事補償而已。
舉個例子:如果有那麼一位存在厭食症的十三歲小姑娘,或者某位女士致力於減肥而不肯好好吃飯,她周圍的廣告裡又出現了過瘦的模特,導致她的厭食行為加重,那麼其父母就可以起訴刊登這種廣告的機構。
但是具體賠償金額並無明文規定,想贏得這類訴訟也不會那麼容易。至於怎麼才算“過瘦”,這項法規使用了身體質量指數(BMI),低於18.5就算違法。 BMI的計算方法為體重(公斤)除以身高(米)的平方。
在以色列,節食、厭食的人越來越多,每年都有1500多名兒童和青少年被診斷存在飲食失調,甚至有很多人因此喪命。立法者認為,那些身材看起來過於誇張的廣告模特難辭其咎。
有媒體從業背景的以色列議員Rachel Adato表示,只有立法才能改變這種狀況,沒時間去教育那些受服裝和廣告行業影響而改變身材的人。時尚界也對這項法律非常歡迎,希望能對主流公眾起到幫助作用,特別是兒童和青少年。
但以色列廣告業對此極為不滿,認為這種硬性規定非常不公平,因為有很多姑娘她就是那麼瘦,不能要求人人都符合BMI,但現在他們必須慎重挑選模特了。
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研究專家、威斯康星大學教授Donald Downs則認為,在美國很難通過類似的法律,他還批評以色列法律是家長式的。
來源︰
http://news.mydrivers.com/1/227/227465.htm